宁波天一绿色生态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自主招聘10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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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8/2 17:24:58   


宁波天一绿色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为宁波市天一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主营生态资源监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监测;检验检测服务。因业务发展需要,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三)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职业资格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2年3月10日(含);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对国有企业有一定的了解。

三、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学位及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附件,岗位按已明确的专业要求报考,未明确的专业原则上不能报考,如确实相近或相似的专业,由主管单位审核后决定是否符合报考要求。

应届毕业生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国内高校的2022届毕业生分别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相应各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其中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的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述招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录用。(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2日9:00-2022年3月21日16:00。

2、报名方式:

点击指定报名链接地址:http://bm.nbohrs.cn/

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进入“2022年宁波市天一绿色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一年内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尺寸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截止前未上传照片者,视为初审不合格。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报名成功的,将显示报考序号,请考生记录本人报考序号,以便后续查询审核结果。

网络报名咨询电话:0574-83867523蒋老师

受理时间: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工作日)

(二)资格初审

1、时间:2022年3月22日9:00-2022年3月22日17:00。

2、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与岗位的匹配度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3、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职位指标数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4、资格审查结果以通知为准,查询时间:2022年3月23日09:00-16:00,进入报名系统http://bm.nbohrs.cn/查询,资格审查通过的可进入面谈。

(三)资格复审

1、时间:初定2022年3月26日8:30-11:30,最终时间、地点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2、对通过资格初选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学籍认证材料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以岗位要求内所需证书为准)、符合岗位工作年限要求的相关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对应年限的社保缴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谈通知单》,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谈通知单》,按照《面谈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谈。

(四)面谈甄选

1、时间:与资格复审同时间、同地点举行。

2、面谈甄选主要以面谈官与应聘人员的简单交流为主,拟请应聘人员简单介绍自身情况,并对应聘岗位谈一谈自己的理解,时间控制在每人三至五分钟。面谈官通过交流情况简单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职业意愿和发展潜质,并对其打分(10分制),合格分为7分,面谈不合格者淘汰。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指标数1:5确定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但不得低于1:2),并在面谈甄选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面谈甄选成绩及候选人员名单。

(五)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六)体检

面试成绩为报考者总成绩。按招考岗位指标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并列,以面试分数高者优先)。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名额由公司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则在该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七)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空缺名额予以递补。

(八)公示、聘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

公示结束前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由公司决定是否予以递补,如递补则按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重新进行体检和考察。

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公司可根据实际决定是否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9111530;监督电话:0574-89011318。

其他说明

1、凡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完全符合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防疫标准,凡不能出示健康码绿码,或绿码者有相关症状且无法在考试前排除疫情风险的,招聘单位有权拒绝其参加考试。同时,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

3、本次报名相关资料概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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